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领流程
一、申领条件
本省户籍城镇居民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申领流程
1.填写《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交组织人事部审核并公示,出具《独生子女证明》、《公示报告》;
3.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及孩子的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收养孩子的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理。(高州城区户口到高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潘州街道计生办办理)
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材料叠放顺序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三、结婚证复印件(婚育证明)
四、户口簿复印件(一个成员一张,都是户主+成员):(1)申请人、 (2)申请人配偶 、(3)子女
五、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六、独生子女证明(A4纸)
七、申请人本人的农村合作信用社 存折/银行卡
八、公示报告(15天)
(注:全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