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是负责学校组织、干部和人事、编制、师资、职称、劳资、奖惩、社会保障、人才引进、退休等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检查督促全校各级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二、负责牵头加强学校固本强基工作,指导、检查全校各党组织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规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负责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先评优工作;负责党员统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
四、负责全校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聘任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加强对院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干部聘任和考核的条例。
五、负责全校的机构设置、编制和用人规划,办理人事调配手续。
六、负责全校各单位岗位设置、聘任工作;指导、协助各单位制定岗位职责,做好考核、分配工作和待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等工作。
八、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做好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引进工作和培养工作,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九、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劳动纪律和奖惩工作。
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和工资调整工作;负责校内岗位津贴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及其它政治审查工作。
十二、负责教职工人事材料的归档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参与聘用制教师和职员的招聘,负责为其办理到职、离职手续以及购买社保等各项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老干工作,落实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十五、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退休费的调整、以及教职工逝世后的丧葬费、抚恤金等的发放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人事信息管理,完成各类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十七、集中统一管理全校各类档案,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并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工作。
十八、承办校党政领导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部长:黄寿佳 (办公地点:茂名校区行政楼305室,办公电话:3383608)
副部长:林娥 (办公地点:高州校区行政楼209室,办公电话:6618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