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满“三十年教龄教师”“在校工作三十年教育工作者”申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1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学校事业发展,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度满“三十年教龄教师”“在校工作三十年教育工作者” 申报工作。经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核、组织人事部复核,现将符合条件的39名教职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92日至9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公示对象有任何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向组织人事部反映。反映情况应有具体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组织人事部联系人:黄寿佳 联系电话:0668-3383608


附件:三十年教龄教师、在校工作三十年教育工作者情况公示.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人事部

             202492



拟稿:陈志聪审核:林娥签发:黄寿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