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评选校级教学名师、青年名师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浏览次数:11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过硬、教育理念先进、专业知识扎实、育人效果显著、学术成就突出、勇于改革创新的教学名师,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学名师、青年名师培养对象评选与管理办法》(广茂幼师〔2023〕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名师和青年名师培养对象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我校长期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教师、辅导员,同等条件下向一线教师倾斜。已获评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青年名师培养对象者不再参加校级同类别项目评选。

本年度评选校级教学名师、青年名师培养对象各3名。

二、评选基本条件

按《管理办法》第四条执行。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上述推荐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各部门双肩挑行政工作的教师申报材料也统一交所在学院评选推荐。

2.二级学院初评。各学院按照《管理办法》评选基本条件和《遴选指标体系》(附件4)对候选人进行材料初审和综合评价,每项目可各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学校。

3.学校评选。评选程序按《管理办法》第八条执行。学校组建专家团队对候选人进行三轮评选,最终评选出3名校级教学名师、3名青年名师培养对象。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党委会议审核同意,正式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须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4年4月2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到所在二级学院。

1.相应《申请表》(附件1-1、1-2)纸质版一式1份。

2.《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填写后交学院汇总上报。学院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

3.相应《评议情况表》(附件3-1、3-2)纸质版一式1份,学院审核及初评提出推荐意见。

4.业绩成果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装订制作成册,需有封面、目录等,并标明页码 申报人在申报材料中所填业绩成果或相关情况均需要附有佐证材料,包括各项奖励、荣誉、教科研项目、论文、专著、教材、获奖、成果推广应用、相关证明等。

以上表格及成果材料除提交纸质版材料外,另需提交电子版,其中三份表格以原格式文档上交,业绩成果材料制作成一份pdf文件上交。

(二)学院初评、推荐上报

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初评,确定学院候选人,填写推荐意见等。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以上需提交的纸质材料报组织人事部(茂名校区弘文楼713),电子材料发送组织人事部邮箱mmyzrs@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推荐2024名师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各二级学院必须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审核把关推荐工作。审核需对照证件证书等原件审核复印件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有审核人签名,并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学院公章。

联系人:陈志聪,联系电话:13631260579

 

附件1-5:(另发各二级学院)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24年4月15



拟稿:陈志聪审核:林娥签发:黄寿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