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室: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第七批“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本次遴选采取“揭榜挂帅”的形式进行。我校可参加其中的“职业教育”类别,推选项目团队1个,具体项目内容详看附件2《第七批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榜单(职业教育类)》。
二、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部门)推荐名额1个。
三、推荐程序
(一)学院(部门)推荐
请各学院(部门)对照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第七批“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附件2《第七批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榜单(职业教育类)》的需求描述、主要任务、预期目标和考核指标等,组织教师申报,并在学院(部门)范围内推荐项目团队1个。
注意:项目团队规模一般在10人以内。请在学院(部门)范围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遴选推荐,如没有符合条件的,可放弃推荐。
(二)学院(部门)上报推荐情况
各学院(部门)确定推荐对象后,按要求填写附件3《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6日前将申报书及其佐证材料等纸质材料报送至茂名校区行政楼305组织人事部处,电子版材料发至mmyzrs@163.com。
(三)学校评估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团队对学院(部门)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其评估结果经学校党委会通过后,确定学校最终推荐对象1个。
(四)推荐公示
对学校推荐对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学校推荐材料报送
相关申报材料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组织推荐对象完善材料制作。
组织人事部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第七批“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3.第七批“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揭榜挂帅”制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