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在职学历提升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6浏览次数:179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提升管理办法(修订)》(广茂幼师〔2020〕84号)规定,现开始接受2023年在职学历提升的推荐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1.在校工作满1年以上;如在校期间参加过学历提升取得学位后需工作至少满1 年方可申请报读高一级学位。

2.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态度好责任心强,服从院校安排,工作积极主动表现优秀,无违反师德、校规及教学事故情况。

3.报读专业和研究方向应同本人原所学专业或现工作岗位一致。

二、计划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教师规模及教学工作需要,2023年度计划分配如下:教育科学学院6人,音乐学院4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3人,其他学院2人;各部室人员申请由组织人事部严格把关,原则上各部室不超1人。

各学院、部门需考虑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前提下,严格做好教师学历学位提升的规划和把关工作。

三、申报程序

1.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在职进修申请表》交所在学院、部门。

2.各学院在不超过限额前提下进行审批推荐,于12月21日前将《在职进修申请表》和《汇总表》统一交教务部审核后交组织人事部,部室人员申请由部门审核后直接交组织人事部。

3.组织人事部汇总审核,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后公布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学历提升属提前报备审批项目,教职工需经学校审批同意纳入计划方可报读,当年有效。当年已纳入计划但未成功入读的,下一年度需要重新申请审批。

2.符合报读条件的教师,需详细了解学校关于教职工学历提升管理规定,同意接受管理规定条款。

3.教师报读前多方了解报读学校的办学水平,确保质量,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导向,建议教师尽量报读国内院校,如报读国外院校的应尽量选择知名院校,不报或慎报教育部留服中心公布的加强认证审查的相关国家或院校。

4.经同意纳入提升计划的教师,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务必到组织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协议,方可就读。


附件:附件1: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表.doc

          附件2:2023年度教职工在职进修申请汇总表.xlsx



组织人事部

2022年12月15日





拟稿:刘皓维审核:林娥签发:黄寿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