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浏览次数:456

各二级学院、各部室:

根据茂名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2年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先进个人的通知》(茂教人〔20222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校长和教师,其中优秀校长的参评对象为各学校正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参评对象分别为学校专任教师、班主任(正副校长不参加优秀教师、班主任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详看上级文件《关于评选2022年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1)。

三、推选程序

(一)二级部门推荐

请各二级部门严格按照附件1文件的评选范围、申报条件、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等,认真组织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经充分民主评议,在全校范围内推荐茂名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选指标如下:

推荐的人选不能违反以下“注意事项”,若没有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放弃推荐。

注意事项:1.2022630日之前已退休的,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2.曾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201911日以来曾获得市直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二)二级部门上报推荐情况

各二级部门推荐人选需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填写《2022年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先进个人推荐情况表》(附件2),于2022620日前将推荐情况表电子版报组织人事部邮箱(mmyzrs@163.com),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组织人事部(高州校区行政楼206、茂名校区行政楼305)。

(三)学校综合研讨确定

学校成立推荐工作小组,由校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教务部、科研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工会、纪检审计部等部门组成,推荐工作小组在各二级部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议,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推荐名单,推荐人选经学校综合评议、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向市教育局推荐我校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师德标兵人选。

(四)学校推荐材料报送

相关申报材料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再组织个人填写、制作。



附件:

附件1 关于评选2022年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附件2 2022年市直属学校先进个人推荐情况表(学院上报).xlsx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

                                              2022年6月15日



拟稿:陈志聪审核:林娥签发:黄寿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