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符合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及做好相应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范围
高校教学岗位上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含在编及合同制),在校任教至少满一年以上。
(二)认定条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2.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课程成绩记录)。
3.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参加了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且培训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
(2)参加并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岗前培训中有教研实习成绩的,可免测试)。
4.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其中申请人持内地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未核验的需要上传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电子图片;海外学历的,需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电子图片。需要认证的可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请提前办理。
5.申请人必须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学校统一组织)。
6.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二、报名流程及安排
2021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于10月上旬开始。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并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在网站“资料下载”位置),操作方法及步骤详见附件2《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使用手册》。
(二)申请人报名
申请人于10月8日至10月1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操作方法及步骤详见附件3《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三)学校初步审核
学校工作人员于10月11日初步审核报名信息。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申请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时间暂定10月1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前请自行打印附件6《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双面打印并贴上照片。
(五)申请人上传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10月13日至15日需登录“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管理系统”(https://gxrd.gdedu.gov.cn/gxrd)上传认定材料,个人需上传材料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上传材料清单》,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详见附件4《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教师用户)》。其中“申请任教学科”,请尽量与现任教学科及今后职称申报专业一致,可参考附件5《学科、专业目录》(可填至一级学科)。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本科毕业人员,且没有岗前培训中的教研实习成绩的)
1、需要进行教学能力测试的教师请于10月12日前到人事处报名,由人事处根据学科情况联系测试学科组,测试时间在10月15日。
2、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须缴纳教师资格考试(测试)费240元。由测试单位收取。
四、现场审核及提交材料(10月20日前)
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个人上传材料的纸质原件和证书复印件一份,详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按时报名及提交所需材料。
2、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申请人需上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纸质证件照,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
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体检费由学校统一支出,体检时教师先垫付,回校后将发票交回党政办公室进行统一报销。
4、若有个别女教工处于怀孕期间的,可在体检时向医生提出暂不做胸透检查,体检后及时向人事处说明情况。
联系电话:13631260579(陈老师)
地址:高州校区行政楼206;茂名校区行政楼305室
电子邮箱:mmyzrs@163.com
附件1-6: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附件.zip
组织人事部
2021年9月17日
请需申报教师加入以下微信群,方便发布通知及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