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浏览次数:602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现就相关申报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省教厅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2021年中青年学者选派基本条件为: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其中需在我校工作至少满三年以上(2018年5月1日前来校)。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满两年以上(2019年5月1日前获得,以证书为准)。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4.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选派范围。

特别提醒有意申请教师请登录“武汉中心”: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 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查询招生院校、导师和课题情况,并进行前期沟通。另需要注意:除向省教厅提交申请外,有部分省外知名高校需要进入本校系统提交申请,申报教师务必留意申请院校的访学管理部门信息,如有此要求一定要同步申请。

请各学院(中心、部)按照通知要求,以教师个人自荐报名、各学院结合教学工作安排及学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行审核推荐方式,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附件1《2021年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汇总表》并于520发至人事处邮箱:mmyzrs@163.com。

学校将根据学院的推荐,综合申报人的工作表现和科研等情况,遴选出选派对象上报。经学校确定选派的教师再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推荐表。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1年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情况汇总表.xls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组织人事部

20215月18日



拟稿:黄寿佳审核:签发:黄旭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