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8浏览次数:1360

各相关教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符合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及做好相应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范围

高校教学岗位上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含在编及合同制),在校任教至少满一年以上。

(二)认定条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2.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课程成绩记录,用红线标出)

3.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参加了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且培训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

2参加并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岗前培训中有教研实习成绩的,可免测试)

4.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海外学历的,需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并在网上报名时提交认证报告

5.申请人必须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学校统一组织)。

二、报名流程及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09-10):参加认定的教师需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报名,操作方法及步骤详见附件1

2、学校初步审核:审核时间1011

3、体检:本次体检医院为茂名市人民医院,体检时间暂定1012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前请自行打印附件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双面打印并贴上照片

4、申请人上传认定材料(上传时间:1013日至15需登陆“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管理系统”(网址:http://gxrd.gdedu.gov.cn/gxrd)上传认定材料,个人需上传材料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详见附件3。其中“申请任教学科”,请尽量与现任教学科专业一致(辅导员统一选思想政治教育),可参考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本科毕业人员,且没有岗前培训中的教研实习成绩的

1、需要进行教学能力测试的教师请于1012日前到人事处报名,由人事处根据学科情况联系测试学科组,测试时间在1015日。

2、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须缴纳教师资格考试(测试)费240元。由测试单位收取。

四、现场审核及提交材料(1020日前

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个人上传材料的纸质原件和证书复印件一份,详见附件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上传材料清单》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按时报名及提交所需材料。

2、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申请人需上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纸质证件照,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

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体检费由学校统一支出,体检时教师先垫付,回校后将发票交回党政办公室进行统一报销。

4、若有个别女教工处于怀孕期间的,可在体检时向医生提出暂不做胸透检查,体检后及时向人事处说明情况。

联系电话:66555(短号);  

地址:高州校区行政楼206;茂名校区行政楼305室;

电子邮箱:gdgzsf@163.com

 

附件:附件1-6.rar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0108

 

请需申报教师加入以下微信群,方便发布通知及交流:



拟稿:黄寿佳审核:签发:黄寿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