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考核以及2020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31浏览次数:474

各处室、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相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度教职工2019年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经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现予印发执行。并就2019年度考核及2020年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和推优工作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负责人

备注

61

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小组长工作会议

伍世亮

 

63

各组考核测评,报送名等次考核及推优意见

各组长

完成后将考核结

果报人事处

63

行政领导组、学院领导组考核测评

伍世亮

 

64

考核评优领导小组评议、审核考核评优结果

伍世亮

各组收齐年度考核登记表上交

65

党委会议确定考核及推荐结果

林业强

结果公示

二、工作要求

(一)2019年度考核

1、考核依据及标准:见附件1《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职工2019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2、考核人员范围:学校所有在职在编教职员工,以及校编教工和相关人员(详见各分组名单)。

3、请各位教工下载填写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各小组于64下午下班前统一交人事处(不能更改表格格式,一定要用A4纸激光双面打印)。

4、各组评优名额按30%的比例取整数(小数部分去掉),其中前15%为茂名市年度考核优秀(市优名额限编制人员)。小组测评完毕于当天报送考评结果(只提交考评结果的电子版和盖章签名的纸质版原始材料由小组保管备查)。

5、考核的对象为2019 年 12  31 日在职工作人员,新录用未转正教师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6、校编合同制人员、跟岗学习人员在本学院参加考核,可作为校优评选依据,但不占市优名额。

7、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8、行政领导组按处室领导系列和二级学院领导系列测评,优秀名额分别按比例分配。

9、各组长、学院书记(党务负责人)参加对本单位小组人员民主测评。

102019年度考核测评分组安排如下(各组具体考核名单见附件3):

组别

考核单位

考核组长

考核人数

其中

校优

名额

市优

名额

编制人数

校编人数

1

行政领导

伍世亮

38

38


11

5

16

16


5

2

2

文学院

古超强

30

26

4

9

4

3

理学院

简艺

21

15

6

6

2

4

外国语学院

傅冰玲

35

30

5

10

4

5

教育科学学院

吴国彬

57

42

15

17

6

6

音乐学院

邓永业

28

21

7

8

3

7

体育学院

黄国良

24

23

1

7

3

8

美术学院

卢伟雄

33

26

7

10

4

9

计算机学院

黄以宝

20

13

7

6

2

10

财经学院

谢宝清

5

1

4

1

0

11

旅游学院

冼周

7

5

2

2

1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坤凤

9

8

1

3

1

13

图书馆

吴长虹

13

11

2

4

2

14

教信中心

梁树杰

11

7

4

3

1

15

综合组

卢明光

28

10

18

8

1

  

总计

  

375

292

83

110

41


(二)2019-2020年度优秀科室评选

按行政处室和二级学院两类进行测评,其中优秀处室评选4个,优秀学院评选3个。

(三)2019-2020年度市教育系统和直属学校先进推荐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附件56)要求,本年度共有两项先进个人推荐:

1、茂名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各考核组推荐1名人选。基本条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10 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近5年曾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2、市直属学校先进个人:各考核组推荐优秀校长1名、优秀教师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优秀班主任2名、教坛新秀1名、师德标兵1名。

具体推选条件详见附件,各组推荐人选经学校年度考核评优领导小组审核择优遴选,报党委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

三、注意事项

1、各组在进行教工年度考核测评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考核要求,杜绝“论资排辈”、“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规范、不严肃的现象出现。

2、根据市人社局要求,最近连续两次年度考核已评为市优秀的,原则上今年不再评市优,工作及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除外。

3、教职工在完成基本岗位任务情况下,同等条件下列情形可作为评定优秀等次的重要参考依据:

1)师德师风表现突出;

2)在学校转型升级工作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3)在教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本年度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课题研究,在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或编著出版教材著作等);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部)教改课、优质课、公开课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活动、比赛,成绩突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1)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经查核属实的,一票否决;

2)未完成年度岗位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

3)全年累计事假10天以上,或病假30天以上;

4)有经常迟到、早退现象或缺岗现象;

5)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含学校、系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2次以上;

6)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或教师发生教学事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

7)未完成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人社审核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附件:(可在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1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度教职工2019年年度考核实施办法.pdf

2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教职工下载填写)

32019年度考核分组名单(直接发各考核组长)

4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5关于评选 2020年茂名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茂教工委〔2020〕25 号).pdf

6关于评选 2020年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先进个人的通知(茂教人〔2020〕20 号).pdf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20年6月1日


拟稿:黄寿佳审核:签发:刘皓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