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浏览次数:805

各二级学院: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做好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符合申请条件人员进行申报。

具体申请办法及要求请查阅附件,申报人按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务必留意各项目网上报名时间)。如有意且符合申报条件者请于5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学校人事处汇总,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推荐上报。

为保证选拔工作如期进行,请按通知要求做好报名和报送材料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zip

          2.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7

3.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35

 

 

                     人事处

202043


特别说明:


一、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5.外语水平需达到《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二、关于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必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必交)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外方合作者简历(由其本人签字)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拟稿:林加成审核:王定康签发:黄旭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