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教育局相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度教职工2019年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经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现予印发执行。并就2019年度考核及2020年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和推优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任务 | 负责人 | 备注 |
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小组长工作会议 | 伍世亮 |
| |
各组考核测评,报送名等次考核及推优意见 | 各组长 | 完成后将考核结 果报人事处 | |
行政领导组、学院领导组考核测评 | 伍世亮 |
| |
考核评优领导小组评议、审核考核评优结果 | 伍世亮 | 各组收齐年度考核登记表上交 | |
党委会议确定考核及推荐结果 | 林业强 | 结果公示 |
二、工作要求
(一)2019年度考核
1、考核依据及标准:见附件1《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教职工2019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2、考核人员范围:学校所有在职在编教职员工,以及校编教工和相关人员(详见各分组名单)。
3、请各位教工下载填写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各小组于
4、各组评优名额按30%的比例取整数(小数部分去掉),其中前15%为茂名市年度考核优秀(市优名额限编制人员)。小组测评完毕于当天报送考评结果(只提交考评结果的电子版和盖章签名的纸质版,原始材料由小组保管备查)。
5、考核的对象为
6、校编合同制人员、跟岗学习人员在本学院参加考核,可作为校优评选依据,但不占市优名额。
7、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8、行政领导组按处室领导系列和二级学院领导系列测评,优秀名额分别按比例分配。
9、各组长、学院书记(党务负责人)参加对本单位小组人员民主测评。
10、2019年度考核测评分组安排如下(各组具体考核名单见附件3):
组别 | 考核单位 | 考核组长 | 考核人数 | 其中 | 校优 名额 | 市优 名额 | |
编制人数 | 校编人数 | ||||||
1 | 行政领导 | 伍世亮 | 38 | 38 | 11 | 5 | |
16 | 16 | 5 | 2 | ||||
2 | 文学院 | 古超强 | 30 | 26 | 4 | 9 | 4 |
3 | 理学院 | 简艺 | 21 | 15 | 6 | 6 | 2 |
4 | 外国语学院 | 傅冰玲 | 35 | 30 | 5 | 10 | 4 |
5 | 教育科学学院 | 吴国彬 | 57 | 42 | 15 | 17 | 6 |
6 | 音乐学院 | 邓永业 | 28 | 21 | 7 | 8 | 3 |
7 | 体育学院 | 黄国良 | 24 | 23 | 1 | 7 | 3 |
8 | 美术学院 | 卢伟雄 | 33 | 26 | 7 | 10 | 4 |
9 | 计算机学院 | 黄以宝 | 20 | 13 | 7 | 6 | 2 |
10 | 财经学院 | 谢宝清 | 5 | 1 | 4 | 1 | 0 |
11 | 旅游学院 | 冼周 | 7 | 5 | 2 | 2 | 1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李坤凤 | 9 | 8 | 1 | 3 | 1 |
13 | 图书馆 | 吴长虹 | 13 | 11 | 2 | 4 | 2 |
14 | 教信中心 | 梁树杰 | 11 | 7 | 4 | 3 | 1 |
15 | 综合组 | 卢明光 | 28 | 10 | 18 | 8 | 1 |
| 总计 |
| 375 | 292 | 83 | 110 | 41 |
(二)2019-2020年度优秀科室评选
按行政处室和二级学院两类进行测评,其中优秀处室评选4个,优秀学院评选3个。
(三)2019-2020年度市教育系统和直属学校先进推荐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附件5、6)要求,本年度共有两项先进个人推荐:
1、茂名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各考核组推荐1名人选。基本条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10 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近5年曾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
2、市直属学校先进个人:各考核组推荐优秀校长1名、优秀教师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优秀班主任2名、教坛新秀1名、师德标兵1名。
具体推选条件详见附件,各组推荐人选经学校年度考核评优领导小组审核择优遴选,报党委会议审核通过后上报。
三、注意事项
1、各组在进行教工年度考核测评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考核要求,杜绝“论资排辈”、“暗箱操作”等不公正、不规范、不严肃的现象出现。
2、根据市人社局要求,最近连续两次年度考核已评为市优秀的,原则上今年不再评市优,工作及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除外。
3、教职工在完成基本岗位任务情况下,同等条件下列情形可作为评定优秀等次的重要参考依据:
(1)师德师风表现突出;
(2)在学校转型升级工作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3)在教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本年度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课题研究,在公开出版物发表论文或编著出版教材著作等);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部)教改课、优质课、公开课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活动、比赛,成绩突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1)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经查核属实的,一票否决;
(2)未完成年度岗位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
(3)全年累计事假10天以上,或病假30天以上;
(4)有经常迟到、早退现象或缺岗现象;
(5)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含学校、系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2次以上;
(6)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或教师发生教学事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
(7)未完成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人社审核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附件:(可在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1、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度教职工2019年年度考核实施办法.pdf
2、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教职工下载填写)
3、2019年度考核分组名单(直接发各考核组长)
4、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5、关于评选 2020年茂名市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通知(茂教工委〔2020〕25 号).pdf
6、关于评选 2020年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先进个人的通知(茂教人〔2020〕20 号).pdf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2020年6月1日